講題:Everyday Democracy: Civil Society, Youth, and the Struggle against Authoritarian Culture in China
講者: Anthony J. Spires (Associate Professor, Centre for Contemporary Chinese Studies; Deputy Associate Dean International (China), Faculty of Arts, 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主持人:林國明 (台大社會系教授/台大師資培育中心主任)
時間:2025/10/2(四) 12:30-14:00
地點:台大社會與社工系館 R319
演講語言:英語
紀錄人:陳涵紀(台灣大學社研所碩士班)
本次演講者為澳洲墨爾本大學當代中國研究中心(Centre for Contemporary Chinese Studies)的助理教授 Anthony J. Spires。本次演講內容聚焦在 Spires 的新書《Everyday Democracy》的研究內容。Spires 在其中探問:在一個由威權邏輯組織起來的社會裡,公民社會組織仍能被期待成為培育民主的大型自由學校嗎?
Spires 指出,中國社會的宏觀組織文化,從學校、職場到政府機構,普遍運作著層級制、專制與壓抑異議的組織文化。這種「威權社會」不只是一種政治體制,更滲入日常的社會運作方式,影響大多數專業化非政府組織(professionalized NGOs)和政府創辦的非政府組織(GONGOs)的內部運作。這導致許多組織內部仍普遍存在階層不平等、領導人專斷以及缺乏真正的妥協與溝通等問題。然而,他也發現由青年主導的自發性志願團體,透過平等互動、共識決策與對差異的尊重,正在培養具備傾聽、協商與公共行動能力的公民,這可能為中國民主文化的出現提供了可能性。
演講開頭,Spires 先描繪威權在中國滲透的廣度:在中國城市街頭、工地外牆、校園等,遍布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標語(如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公正等)。孩童們從幼兒園開始即背誦這些標語,但也僅止於背誦,教師從未解釋它們的實際含義。Spires 從此引出問題:當人們長期在威權語境下被教化,公民社會的組織文化會長成什麼樣子?
在理論層面上,Spires 並置討論托克維爾與葛蘭西的觀點。托克維爾提醒我們,公民會在各類結社行動中學會實踐妥協、尊重法治與合作,個體愈具備這些價值,民主本身在各個面向上就會更為穩固、公平且有效;而葛蘭西則帶我們看見霸權如何經由社會文化機制將統治正當化,而按照葛蘭西的分析,公民社會的各種組織同時既是這種霸權的傳導者,也是其生產的場域。在兩種觀點的對照之下,Spires 進而說明,在中國的 NGO 中,雖然參與者期待一個平等的理想空間,但威權規範在文化當中的滲透,使得現實與理想經常存在落差。
Spires 透過訪談結果說明專業化 NGOs 和 GONGOs 中的三個威權文化。其一是「層級制(hierarchy)」:許多 NGO 內部仍普遍以「上面/下面」形容層級關係,而職級又決定話語權,使得基層多半選擇沉默。其二是「專制」(autocracy),Spires 將之稱為「老大現象」(The Laoda phenomenon):領導者決斷快速,卻常武斷、否定他人意見,形成「你說我聽」而非互動討論。其三是「溝通困境(problems with communication )」:表面談「溝通」,實則缺乏在分歧中協商與妥協的機制,機構中的理想主義者往往只想「贏過對方」,難以共同形成可執行的折衷方案。這些觀察不僅存在於由政府創辦的 GONGOs,也廣見於民間的專業化 NGOs。
在此背景下,Spires 把目光轉向自下而上、由青年主導的志願性社團。他長期追蹤兩個成立於廣東大學、人員龐大(每年超過 1000 名志願者)的團體,兩個團體為保匿名,在書中分別以 Bridges 與 Together 代稱:前者以鄉村教育為主,後者走入過往政策遺留下的痲瘋病患村落,陪伴已經治癒、但仍被社會汙名的長者。兩團體都盡力避免科層化,採小型(正職員工僅 3 人)、去中心的協作與分支協調,運作上則強調人際溝通、建立信任和共同決策。
他指出,這些團體在日常運作中系統性地培養了幾種「民主習慣」。第一是「主動傾聽(active listening)」。許多志工坦承自己過去急躁、固執,但在社團中被訓練成先讓對方把話說完,再試圖理解其想法,學會在差異中尋找共同點。第二是「平等(equality)」。學長姐或資深志工以日常對話分享經驗而非指揮他人,讓新人感受到「原來可以在沒有人會以年紀或資深程度壓過其他人意見的關係裡合作」。第三是「自我效能(self-efficacy)」。例如志工在痲瘋村服務時發現某位長者當月的白米配給未送到,便牽著長者到村辦公室詢問;而原本不敢踏進公部門辦公室的學生,逐步練習與官員交涉、向媒體說明、對外募款。他們從一次的成功,累積出「可以再做第二次、第三次」的信心。
第四是「尊重差異(respect for diversity)」。團隊刻意混合城市與鄉村出身者、不同學校與專業背景的成員,並在出隊時配置能說當地方言的人作為溝通橋樑;透過長期共事,城裡學生不再以普通話流利與否、學校名氣高低來評價他人,轉而看見彼此的長處。第五是「公民意識(civic consciousness)」。參與者從關心個別個案,進一步連結到對社會正義的想像,畢業後有人投入勞工、性別或動物權益倡議,將在社團養成的關懷與能力外溢到更廣的公共領域。
Spires 強調,這些成果的出現並非偶然,而是與地緣和時代因素相關:廣東靠近香港,不可忽略其受到的全球化影響,且廣東的地方政治空間相對寬鬆,再加上世代差異:1980、90 後出生的世代生長於經濟成長時期,願意勇於嘗試新事物,且未經歷六四事件、文化大革命的政治鎮壓,不了解前一世代經歷的政治處境。這些都讓位於廣東的志願團體具備發展民主習慣的社會條件。
演講最後,Spires 提到,他的著作內容在中國引發一些民主行動者的迴響,他透過引述一則回饋內容,作為他著作觀點的綜整:「根據我多年來的觀察,美國人或西方國家一直期待著某種神奇人物(magic person)的出現,然而民主和公民身份可能更多是一種社區裡的日常實踐。這與某些人所期望的『個人英雄主義』大不相同。」Spires 認為,與英雄式的民主革新相反,我們應該在托克維爾式的理想型自願性組織中,尋找民主文化的跡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