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題:Non-Political Politics: From Nature to Religion to Heritage
講者:Michael Bell ( Chair and Vilas Distinguished Achievement Professor of Community and Environmental Sociology,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主持人:劉仲恩(台大社會系教授)
時間:2025/10/30(四) 12:30-14:00
地點:台大社會與社工系館 R319
紀錄人:陳涵紀
演講語言:英語
(註:本次演講專有名詞較多,為求精確,將並列原文作為對照。)
本次演講者為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的社區與環境社會系(Community and Environmental Sociology)的系主任 Michael Bell。本次演講內容以 Bell 稱之為「非政治的政治」(Non-Political Politics)的概念為主軸,串聯起他分別探討自然、宗教與遺產的三本著作:《Childerley》、《City of the Good》與《Our Blood》。
Bell 教授首先從一個常見的生活情境提問:為什麼人們發現討論彼此的差異如此困難?他指出,當人們面對分歧時,時常會試圖關閉對話。其中一種常見的方式,Bell 稱之為「外部化」(externalization),這是一種固有的思維習慣,人們藉由聲稱自己的論點並非源於自身,而是源於外在事物,來試圖關閉分歧的對話。這就是 Bell 所謂的「非政治的政治」(non-political politics):人們聲稱自己的身份和動機是外在的,例如源於自然、神性,或是我們從過去繼承的具身遺產(embodied heritage)。
接著,Bell 教授以他的第一本書《Childerley》為例,探討「自然」如何被當作非政治的政治。他展示了美麗的英國鄉村風景與建築,但也指出這些房產非常昂貴,點出了其中的階級問題。Bell 提到,在英國這樣的階級社會中,階級是主要的社會身份,人們也期待在階級金字塔中向上爬升,但同時階級在也被視為道德上不正確的,這形成了一種「道德的模糊性」(moral ambiguity)。這使得在 Childerley 村莊中的住民,無論是住在豪宅裡的富人,或是居住在「公共住宅(council housing)」的勞工階級,都對這種階級身份感到不自在。為了解決這種道德困境,Childerley 的居民轉而尋求另一種身份基礎,他們聲稱自己是「鄉下人(country people)」,過著更貼近自然的生活。
在此,Bell 教授借用了涂爾幹的「集體意識(collective conscience)」與米德的「概化他人(generalized other)」概念,說明人們如何建構出一個「自然的我(natural me)」。這個「我」是由「自然他人(natural other,即自然)」所看見的,因此被認為是純粹的、免於政治與社會性的。然而,Bell 指出這其中存在一個核心道德矛盾:為了讓自然具有道德指引意義,我們必須同時抱持兩種看法。一種是「整體論(holism)」,即「我們是自然的一部分」,這使得自然對我們而言是道德相關的(morally relevant);另一種是「分離論(separatism)」,即「我們不是自然的一部分」,這使得自然對我們而言是可以被區分出道德差異的(morally different)。因此,「自然的我」是整體的,而「自然他人」是分離的。而我們通常希望兩者兼具,一方面既能夠成為自然的一部分,又能夠與自然拉出距離以辨識自然為何。
Bell 指出,在自然的討論中,一種常見的想法是:「遵循自然就是好的」,而這使 Bell 教授轉向討論第二本書《City of the Good》所探討的宗教與自然的關係。他發現,那些強調「善」(the good)的宗教,如基督教和佛教,在歷史上是相對晚近才出現的。Bell 將其稱為「布爾喬亞信仰」(bourgeois faiths),因為它們的崛起與階級主導的城市帝國(urban empires)密切相關,例如羅馬帝國時期的基督教,以及印度阿育王孔雀王朝時的佛教。
Bell 教授接著對比了「布爾喬亞信仰」與更早期的「異教(pagan religions)」。布爾喬亞信仰有幾個共同特徵:神性(divine)是良善的、公正的,因此是非政治的;神性是絕對的、不容爭辯的;神性是普世的;神性是超越的、抽象的,而非內在的、具體的;且神性通常被想像為男性。在這些信仰中,人類的慾望(尤其是對財富和性)被視為邪惡(evil)、罪惡(sin)和政治的根源。神性本身則超越了這些慾望,例如基督教中的聖母的童貞懷孕(immaculate conception)和佛教中佛陀的誕生傳說。此外,這類信仰也很少關心生態、永續與自然問題。相比之下,早期的異教信仰截然不同 。異教的神明(如美索不達米亞宗教中的伊絲塔(Ishtar)、希臘神話中的宙斯(Zeus))是情緒化的、不可預測的、偏袒的、政治性的,且不一定是良善的。祂們並非絕對,而是人類可以與之爭論的;祂們是地方性的,不同民族有著自己的神 ;祂們是內在且具體的(immanent and concrete);並且可以是男性、女性或非二元性別。在異教中,財富和性是受歡迎的 ,神祇自己也會享受財富和性,甚至與人類發生關係;在異教中,重大的罪惡是不忠誠(disloyalty),而非慾望;且這些神祇非常關心生態、永續與「自然」問題。
Bell 接著說明,但「自然(nature)」這個概念在異教時期其實並不存在,例如《舊約》聖經中沒有「自然」一詞。他追溯了「自然」的三種文化史意涵。第一種自然,約出現於西元前八世紀,指的是事物「最初的、真實且不變的特性」。第二種自然,約出現於西元前四世紀,此時「自然」開始被視為一種「道德上的善(moral good)」,因為它未受人類慾望和政治的污染。Bell 認為,第二自然的出現,與城市和國家崛起所帶來的巨大不平等和社會生活受到政治勢力的操弄有關,這種自然與「善的宗教(religions of the good)」的興起是同時並行的。Bell 舉了兩個例子來說明第二種自然概念如何在特定東西方著作中被使用:一是梭羅(Thoreau)在美國內戰的巨大社會張力下,於其著作《散步(Walking)》中提倡「絕對的自由與野性」的自然,將「政治」視為可怕的事物;二是老子在中國戰國時期的動盪中,主張「無為」,藉此擺脫社會與政治的糾纏。回歸到「道」與「德」,也就是回歸原始自我的自然狀態。最後,第三種自然則將自然視為「道德上的惡」,是需要被克服和征服的,這在基督教中(如耶穌在荒野中受魔鬼試探、魔鬼被描繪成有角的蝙蝠等動物形態)和農業對自然的征服中體現出來。
最後,Bell 教授轉向介紹了他的第三本書《Our Blood》,其核心概念是「heritas」〔註:本字較難直翻,以下保留原文〕,指的是人們聲稱自己沒有選擇,而是從具身的過去(embodied past)繼承而來的社會關係,或稱之為「具身遺產(embodied heritage)」。關於「血」,Bell 進一步將之區分為「自然之血(nature blood)」(把傳承視為真的在身體裡)與「生成之血(generated blood)」(明知非遺傳,卻以身體語彙來感受與實踐,例如基督宗教中,上帝作為父親的象徵,或師徒、國族等所具有的近似親屬感)。這種把身分放進「血」裡的話語,正是另一種將身份外部化的方式:以歷史(過去)與自然(身體)作為非政治的政治,迴避「是我選的、因而是政治的」這層政治責任。因此,heritas 也是意識形態和「被感受到的意識形態」(felt ideology),既能建立歸屬也能作為束縛。
同時,heritas 也能從歷史衝突中挑出最能動員情感的元素:heritas 具有「選擇性(selective)」,我們所關注的遺產,通常是從過去的社會衝突歷史中浮現的。他以另一位共同作者的愛爾蘭裔家庭為例,指出「愛爾蘭人」之所以成為一個獨特的身份,並非地理因素(愛爾蘭離英國只隔了短短的 12 英里 ),而是源於長達千年的殖民與衝突歷史。Bell 因而認為,heritas 帶來的重要提問是,我們要劃下什麼界線?我們要忘記什麼界線?而我們又從未劃下哪些界線?
最後,Bell 總結,這些 heritas 並非真的「在我們的血液中(in our blood)」,而是「關於我們血液的故事(of our blood)」。我們試圖利用自然、宗教和 heritas 來隱藏和逃避政治。但他強調,我們無法逃避政治,真正的問題不是政治本身,而是「不正義(injustice)」。政治本該是我們找出如何與彼此、與地球共存的方式。而不正義的問題,只能透過政治來解決:一種「更好的政治」,一種基於承認(recognition)、互助(mutualism)、關懷(care),以及「永不停止的關於差異的對話(never-ending dialogue of difference)」的政治 。
「我們無法將正義外部化,因為正義就是我們(We cannot externalize justice, because justice is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