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規劃
本系大學部教學特色之一是學生選課十分自由。社會學專業必修、必選和系內選修的規定學分不多,共74學分。畢業應修總學分共128學分。
| 共同必修 | 通識* | 必修 | 必選 | 系內選修 | 其他選修 | 畢業學分合計 |
| 9學分 | 15學分 | 25學分 | 9學分 | 31學分 | 39學分 | 128學分 |
盡量減少專業必修與選修學分的要求,是為了讓學生在選課安排上有更大的彈性和自主性。112學年度起四門必修課提供社會學的基礎知識、理論素養和研究方法,31學分選修課則提供特定領域的實質知識,三門外系必選課則提供人文社會科學跨領域之基礎知識。以此為基礎,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性向和生涯規劃去自行組合課程。他們可以修習更多的社會學選修課程,朝社會學專業養成的道路邁進;他們也可以修習各種外系課程,探索自己的方向,充實社會學以外的專業知識,也可以利用選課的彈性去修習輔系和雙主修課程。
必修課程
|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修習年級 | 修課時間 |
| 社會學甲 | 6學分 | 大一全年 | 二234 討論課 |
| 社會統計 | 4學分 | 大一上 | 五234 五56 |
| 進階社會統計 | 4學分 | 大一下 | 五234 五56 |
| 社會研究方法 | 8學分 | 大二全年 | 三234 五89 |
| 社會心理學 | 3學分 | 大二下學期 | 三789 |
| 社會學理論 | 6學分 | 大三全年 | 二234 |
系外必選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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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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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擇三必修 |
普通心理學 |
3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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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人類學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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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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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緒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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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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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概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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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地理學通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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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概論上 |
*「經濟學甲」可以「個體經濟學原理與實習」或「總體經濟學原理與實習」、「個體經濟學原理」或「總體經濟學原理」替代。
**「政治學」可以「政治學上」或「政治學下」或「政治學一」或「政治學二」替代。
***「社會工作概論上」可以「社會工作概論下」替代。
系內選修
選修科目應修習本系所開之選修課至少31學分。
- 系選限社會系課號(305、325)
- 含與外系合開共授課程
- 課程備註欄有註明列入社會系系選修之課程
- 應從下述核心領域的7門課程中選擇4門課程選修,包括政治社會學、經濟社會學、組織社會學、性別社會學、社會階層化、社會心理學、科技與社會研究一。
畢業規定
畢業學分
| 共同必修 | 通識 | 必修 | 必選 | 系內選修 | 其他選修 | 畢業學分合計 |
| 9學分 | 15學分 | 25學分 | 9學分 | 31學分 | 39學分 | 128學分 |
下列為校內規定共同必修,但不計入畢業學分:
| 體育* | 服務學習* | 進階英文 |
| 健康體適能、三門專項運動 | 服務學習甲、乙 | |
| 0學分 | 1學分 | 0學分 |
**114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服務學習課程每門至少1學分。其學分不計入畢業應修總學分數內。115學年度入學者起,選修本系所開設服務學習課程最多可計入系選2學分,其餘則計入一般選修。
關於畢業學分的詳細規定如下,其中必修、系外必選、系內選修的介紹請看「課程設計」
通識
依本系規定,修習通識領域應為本系指定領域(A1、A2、A3、A4、A7、A8)中之 3 個後,其餘開放自由修習,不受指定領域限制。
- 學生應修習 15 學分之通識課程,或 12 學分之通識課程加上大學國文 3 學分可與通識 A1~A4 領域任一領域相互充抵。其領域應為本系指定領域(A1、A2、A3、A4、A7、A8)中之 3 個後,其餘可自由修習各領域通識課程或基本能力課程。惟國際學生不受指定領域之限制。
- 修習A1、A2、A3、A4、A7、A8,且有「*」者,可以選擇將其當成通識學分,或依社會系規定計入其他選修學分,注意只能擇其一。
- 修習──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A5)、量化分析與數學素養(A6),而且無「*」者,只計入該學期學分,但不計入畢業學分。
- 修習──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A5)、量化分析與數學素養(A6),但有「*」者,計入其他選修學分。
- 少數通識是跨領域的,它可能同時屬於某兩個以上的領域,但在計算畢業學分時,跨領域通識的學分只能選擇當作其中一個的領域的學分。
其他選修
包括一般他系的選修課程、新生專題、語言課程以及有「*」者的通識等,至少39學分以上,更詳細的規定如下。
- 修習A1、A2、A3、A4、A7、A8,且有「*」者,可以選擇將其當成通識學分,或依社會系規定計入其他選修學分,且只能擇其一。
- 修習A5、A6,但有「*」者,計入其他選修學分。
- 修習「新生專題」課程,計入其他選修學分。
- 語言課程:除大一外文領域外,最多可承認18個其他選修學分。
- 超修的系內選修學分計入其他選修學分。
體育
大一上學期必修「健康體適能」,然後須在畢業前修習3門專項運動課程。每學期體育課的上限是2門。體育課程計入該修習學期1學分計算成績,但不計入畢業學分。
- 114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服務學習課程每門至少1學分,其學分不計入畢業應修總學分數內。
- 115學年度入學者起,選修本系所開設服務學習課程最多可計入系選2學分,其餘則計入一般選修。
進階英文
- 校內規定必修,兩學期,每學期兩小時;修完才可畢業。
- 申請免修進階英文的相關規定與時間: 可進入「myNTU台大人入口網→課務資訊→免修進階英語申請」查詢相關公告。
其他規定
- 全年課程僅修半年及格者,計入畢業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