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主修

雙主修

  • 申請方式:每年6月進入本校myntu「轉系輔系雙主修系統」
  • 申請資格:103年度起,需符合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二條規定,需至少研修通過本系課程(課程識別碼305或325開頭)一門或本系教授與他系共授之課程或課程備註欄有列為社會系系選修之課程。請於校方公告之申請截止日前,將申請書電子檔上傳至轉雙輔申請系統。請逕至轉雙輔申請系統上傳PDF檔審核資料,並自行確認上傳資料無誤,逾期不予受理。凡資料未繳齊者,一律不予受理。(成績未到者,亦請先填上課名及學分數)
  • 國立臺灣大學轉系、輔系及雙主修相關規定查詢網頁
  • 重要參考辦法: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 必修學分與開課時間:視同本系生,除了服務學習、大一共同課程、通識課程不算之外,其他必選修(34學分)、31學分系選均需修習~
  • B08屆開始,必選修為40學分、系選修為25學分。
  • B12屆開始,必選修為34學分、系選修為31學分。
課程名稱學分數/半年/開課時間/備註
社會學甲上下上3下3必修二234 ,實習課另定
社會統計上4必修五234,實習五56
進階社會統計下4必修五234,實習五56
社會研究方法甲上下上4下4必修三234,實習五56
社會心理學*上3必修上學期三678
古典社會學理論*
當代社會學理論*
上3下3必修二234
普通心理學、
文化人類學丙、政治學、經濟學、
法學緒論 、社會工作概論、人文地理學通論
3必選二擇一選修,請參考心理系、人類系、政治系、經濟系、法律系、社會工作系與地理系課表
本系系選**不定  請參考社會系課表「二三四年級選修」;可選修305、325開頭的課程,惟社會系開授之通識不計入
*112學年度入學者,必修刪除「社會心理學」;「社會學理論」必修學分由6學分改為3學分,由「古典社會學理論」與「當代社會學理論」二擇一。
**選修科目應修習本系所開之選修課至少31學分。(1)系選限社會系課號、(2)含與外系合開共授課程、(3)課程備註欄有註明列入社會系系選修之課程、(4)應從下述核心領域的7門課程中選擇4門課程選修,包括政治社會學、經濟社會學、組織社會學、性別社會學、社會階層化、社會心理學、科技與社會研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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