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系

輔系

  • 申請方式:每年6月進入本校myntu「轉系輔系雙主修系統」
  • 申請資格:103年度起,需符合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三條規定,至少研修通過一門本系課程(課程識別碼305或325開頭)或本系開授之A5通識或本系教授與他系共授之課程或課程備註欄有列為社會系系選修之課程。
  • 國立臺灣大學轉系、輔系及雙主修相關規定查詢網頁
  • 重要參考辦法: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
  • 最低修習學分總數:30學分,其中本系之必修不得低於15學分。
  • 必修學分與開課時間:
課程名稱學分數/半年/開課時間/備註
社會學甲上下上3 下3必修二234 ,實習課另定
社會統計上下上4 下4必修五234,實習五56
社會研究方法甲上下上4 下4必修三234,實習五56
社會心理學*上3必修上學期三678
社會學理論上下*上3 下3必修二234
本系系選不定  請參考社會系課表「二三四年級選修」;可選修305、325開頭的課程,惟社會系開授之通識不計入
*112學年度入學者,必修刪除「社會心理學」;「社會學理論」必修學分由6學分改為3學分,由「古典社會學理論」與「當代社會學理論」二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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