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領域專長】臺大社會設計學士班跨域專長認列學分申請說明

【跨領域專長】臺大社會設計學士班跨域專長認列學分申請說明

一、申請認列流程

STEP1:填寫教務處〈國立臺灣大學取得跨域專長資格申請書〉。
 *填寫內容包含基本資料與Level1至Level3修課紀錄。
 *填寫表2-2時,請於課程名稱後標註修課學期(如110-1),以利審核。
STEP2:檢附 (1)歷年成績表(含本學期確定選課記錄)及 (2)本系畢業資格審核表。
STEP3:繳交至台大社會系辦,將由領域專長行政協助審核後,由系辦送至教務單位辦理。

二、注意事項

1. 跨域專長之「課程地圖」已公告於社會設計跨域專長官方網站,請參照→社會設計跨域專長官網
2. 跨域專長之「認列課程」以每學期公告為準,已公告於社會設計跨域專長官方網站,請參照→學分試算表
3. 本跨域專長於108-1開使執行,認列學分僅自108-1開始公告,再往前回朔之學分認列,請同樣於修課紀錄表註記修課學期,將採取個案認列方式處理。
4. 填寫修課紀錄表時,申請書第二頁「課別」欄位無須填寫,留空即可。
5. 填寫修課紀錄表時,無需填入所有曾修習課程,僅需挑選修課紀錄中,達到課程地圖要求的每個Level及其子項目之最低學分數(如下表);其中,教務處申請書將Level3規定至少15學分,但只需填寫達到社會設計課程地圖要求的12學分即可。

LEVEL1 社會科學導論(至少3學分)、設計思考(至少1學分)
LEVEL2 社會科學研究方法(至少3學分)、設計方法(至少3學分)
LEVEL3 社會設計導論課程(至少3學分)、社會設計主題課程(至少6學分)、社會設計總整課程(至少3學分)

6. 在修課學期未認列,但相同課程(以課號為準)在後面學期有認列者,可回溯認列(例如:108-2修習A課時未認列,但相同課程於109-2開始認列者,則108-2的A課修課紀錄可以計入申請認列學分)。
7. 跨域專長畢業註記申請時程,每學年第一學期畢業者需於十月底前申請,第二學期畢業者則需於三月底前申請。
8. 有任何認列疑問請私訊社會設計跨域專長 NTU social design粉絲專頁

三、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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